畜牧业投入品和生鲜乳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农民利益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南川区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根据“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重庆市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的通知”精神,在2009年饲料、兽药、生鲜乳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饲料、兽药、生鲜乳质量安全整治工作。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农民利益放在首位的指导思想,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饲料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要坚持既全面抓好日常监管,又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要品种的专项整治,坚决禁止假劣兽药饲料生产和经营。要坚持彻底追根溯源,一查到底,进一步稳固保障兽药饲料和生鲜乳的安全基础。要坚持公开执法,及时公布执法动态,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曝光重大案件,努力营造维护兽药饲料市场秩序的舆论环境,坚持整体联动。
二是通过兽药饲料生鲜乳专项质量整治推进全区兽药饲料生鲜乳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农民识假辨假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努力实现“九个百分之百”的具体目标。 饲料:生产厂家检查率100%,经营摊点检查率100%,无证经营查处率100%,禁用的饲料添加剂及化合物立案查处率100%。 兽药:经营摊点检查率100%,假劣兽药立案查处率100%,无证经营查处率100%。 生鲜乳:奶牛饲养户检查率100%,三聚氰胺等违禁物品检查率100%。
三是时间安排上根据重庆市农委《2010年重庆市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要求,我区饲料、兽药、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从31日起,至11月底结束。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为3月1日至4月10日,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从4月10日至11月底,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分组或集中开展整治行动。
四是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邓廷兴、毕大华、蒋含菊、张仁彬为成员,动物卫生监督分所、乡镇、街道办事处畜牧兽医站为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责任单位,分所所长、站长为本辖区内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发表时间:2010-04-16 编辑:重庆奶业协会 来源: 重庆畜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