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11年10月26日  共浏览1193 次      字体颜色: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台湾卫生部门重申:母乳不可当成产品在网络贩卖

  据“中央社”报道,台当局“卫生署”医事处处长石崇良今天表示,母乳不能当成产品在网络上贩卖,卫生部门准备朝把母乳当成食品的方向,以“食品卫生管理法”管理。

  “立委”黄伟哲在“立法院”会议上质询台湾卫生部门对于母乳在网络上贩卖的态度,“国健局长”邱淑媞表示,妈妈哺育母乳,除了营养之外,亲子关系也很重要;“国健局”不鼓励把这件事商业化,亲子关系自然最好。

  石崇良会后受访时表示,母乳不能当成产品在网络上贩卖,因为无法控管质量;他举例,有些药物会透过乳汁传递,如果网络上购买,不知道提供乳汁的母亲有没有服药。“卫生署”准备朝把母乳当成食品的方向,以“食品卫生管理法”管理,没经过登记不能公开贩卖。

  石崇良说,的确有母亲会乳汁不足,如果是认识的人之间提供母乳,因为清楚彼此的健康问题,不在“卫生署”管理的范围内;另外像是有些医院会建置母乳库,一方面这是无偿使用,而且母乳的安全性会经过医院筛检。

发表时间:2011-10-26 编辑:重庆市奶业协会网 来源:中新网

上一篇:农民进城开奶吧 直供市民喝鲜奶
下一篇:关于召开第三届中国奶业大会的预备通知


·专题1信息无

·专题2信息无
 
 · 中国“学生饮用奶”会议在重 [65834]
 · 关于深入开展重庆市“学生饮 [34890]
 · 新希望乳业荣获全球“德勤卓 [20178]
 · 乳制品交易会辨别“真假洋奶 [12199]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相关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评论无
*用 户 名:  游客: *电子邮件:  游客:
*评论内容:(100字以内)